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全省共2个名额。各单位、各部门限报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推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6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xx@njfu.edu.cn,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季小霞 联系电话:025-85427310
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