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1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申报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学历的要求:取得高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技师(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17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人员);要具备本工种(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五、申报办法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学校审核需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扫描上报)。往年各等级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附件4、5)、《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附件6),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后,上报人社厅。
请各单位负责工考工作人员于5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审核。
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选拔考试人员名单于7月9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附件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附件4: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
附件5: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
附件6: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
人事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