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4),现就做好2018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时间 | 类型 | 姓名 | 所在学院 |
2018 | 优秀教学团队 | 茹煜 | 机电学院 |
2018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 顾洲 | 机电学院 |
2018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 业巧林 | 信息学院 |
2018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 潘明珠 | 材料学院 |
2018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陈赢男 | 林学院 |
2018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张永兴 | 土木学院 |
2018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王志国 | 轻工学院 |
二、考核内容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并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
电话:85427310 邮箱:tzx@njfu.edu.cn。
附件: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