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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18 文章来源:南林人事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5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人社厅推荐3名。

每个学院限推荐2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软件、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三、资助额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后,将对资助人选提供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来江苏工作;

(四)现已全职在江苏工作,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推荐、资助范围。

五、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填写的申报材料,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申报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表中同行专家意见请找专家填写并插入电子签名)、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入选人员调查表(附件3),以上材料请提供电子版。

3.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如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合同等)及业绩材料(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等),请提供pdf格式电子版。

4.各学院于2021年2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shizi@njfu.edu.cn邮箱。鉴于时间紧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彧之,联系电话:13770868531。

 

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附件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入选人员调查表

 

人事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