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学术领军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南林人﹝2017﹞1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学术领军英才”等人才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入选的“学术领军英才”培养对象、“杰出青年学者”培养对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照《南京林业大学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请于2019年9月6日前将《南京林业大学“学术领军英才”等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及附件材料(填写到汇总表中业绩成果的所有支撑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汇总表的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22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5427310,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学术领军英才”等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