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德才兼备,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拨至我校名额为:第二层次2个、第三层次1个。
五、上报材料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
(2)《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各学院于10月18日(周四)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地点:老图书馆222室;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2.《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附件3.《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附件4.材料袋封面格式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