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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5 文章来源:南林人事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7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年限达到5年可申报技师。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二)技师申报条件

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的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五、申报办法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学校审核需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扫描上报)。往年各等级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重新申报。

(二)单位考核评价。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附件5),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后,上报人社厅。

请各单位负责工考工作人员于7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审核。

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选拔考试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附件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

            附件5: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


   

人事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