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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增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学院、部、处,校内各单位,淮安校区,白马校区: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5]98号),现将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一级(五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教师(含双肩挑)岗,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一级(五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且现职称与岗位相一致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5]98号)中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附件《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见附件3),凡是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含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单位于2026年10月21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室):

1.《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2.《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申报表中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材料为单个pdf文件)。

联 系 人:刘老师、孙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85428356、85427310

电子邮箱:shizi@njfu.edu.cn

五、其他

第一批(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一级(五级)岗、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一级(五级)岗)人员增补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聘用的变化启动第二批(副教授二级(六级)岗、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二级(六级)岗及以下)人员增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修订)》

                   2.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3.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