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人事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333工程”)第六期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第六期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13号)要求,现就我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我校第六期“333 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目标完成情况。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聚焦中心大局,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江苏高质量发展情况;服从组织安排,参与重大攻坚任务履职担当情况;恪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弘扬科学家精神情况。

2.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培养期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成果转化应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双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考核方法与步骤

1.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2.学校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

3.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省委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省教育厅考核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省委人才办发文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优秀的,且符合省第八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可申报更高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参加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进入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推荐名额。

考核合格的,且符合省第八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可申报更高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省第八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七、有关要求

1.培养对象考核材料统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服务管理系统”(https://www.jspc.org.cn/consortium/login.html)进行申报,培养对象须使用本人身份照号码先进行系统注册,注意选填正确的“用人单位”和“归属部门(省教育厅)”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2.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系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盖章,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1份,按目录归类整理、盖章,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3.江苏省第六期“333 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根据系统中期满考核表要求填写

4.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918下午下班前将江苏省第六期“333 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A3打印,盖章和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办公室),电子文件请发送至邮箱:shizi@njfu.edu.cn。

 

期满考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9月18日前暂不下载打印,下载打印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28356、85427231

 

附件:江苏省第六期“333 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