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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技术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部、处,校内各单位,淮安校区,白马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技术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52要求,现就做好我有关高校(单位)江苏技术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

在我从事职业技能、职业能力工作,原则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近年来在我一线辛勤工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资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

近年来在我工作,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1年)以上、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每人只能申报江苏技术技能大奖中的一个类别。曾获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名项目。

二、推荐名额

(一)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

各学院可从2个类型中选择1个类型申报1人。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

各学院2个类型均可申报 1

无符合条件人员可不申报。

三、推荐条件

(一)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

江苏工匠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原则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江苏户籍且在江苏就业满2年,或非江苏户籍但在江苏就业满 3年,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省、本行业顶尖水平,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或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方面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者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问题,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者是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全国技能大赛获得奖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一类大赛前二名、省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企业首席技师。

江苏大工匠人选应当符合江苏工匠基本条件,原则上从江苏工匠中择优评比产生。世界技能大赛奖牌、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主教练可优先申报江苏大工匠。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在技术技能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应具备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年龄55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省内国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教育教学领域,长期在一线工作,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双高协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拓展了学科理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者对国家、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领域,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8.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9.拥有绝招绝技绝活,技术技能处于本省、本行业领域顶尖水平,在高层次、高规格、高水平职业技能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技术革新和改造方面,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技术难题,带徒传艺方面取得重大成绩。

10.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从事乡村振兴工作,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业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大影响。

(三)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 1年(含1年)以上。在江苏全职工作,原则上应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尚未办理退休手续。近五年须在相应领域取得突出创新业绩或创业成果,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主创(领)办企业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家,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产业化成效显著。

2.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3.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在医疗卫生领域,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临床技术。或长期工作在第一线, 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在种子种源、畜禽水产、精深加工、特色产业等现代农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助力乡村振兴等取得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7.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领军人才。

8.在其他行业和领域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学院各单位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加强组织、充分动员,进一步明确人选条件、推荐程序,确保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二)强化审核把关。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做到优中选优。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

(三)严守推荐纪律。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涉密材料一律进行脱密处理。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和推荐单位相应推荐名额。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材料报送

20251031日(星期12前,各学院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推荐材料至师资科(老图219办公室)

1. 个人申报表1见附件。申报人认真填报相应项目申报表,签订真实性承诺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须按推荐程序加盖公章。电子、纸质各一份。

2. 省突贡、留学先进个人、江苏工匠大工匠申报人员汇总表1见附件由所在单位汇总,电子、纸质(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各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文件报送至师资科(老图219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至shizi@njfu.edu.cn。


附件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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