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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7),现就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时间

类型

姓名

所在学院

2022

优秀教学团队

姜姜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2

优秀教学团队

徐伟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202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王志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熊瑶

艺术设计学院

2022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石江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周鑫

化学工程学院

2022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吴寅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2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李威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李丽

竹类研究所

 

二、评价内容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方面内容

三、评价要求

绩效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评价对象按要求填写《202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汇总表》,并于2025513日前将《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

电话:85428356    邮箱:shizi@njfu.edu.cn



2022 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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