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0〕3号)和学校岗位管理工作安排,现就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第二批(教师岗位六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师岗位六级岗、八级岗、九级岗、十一级岗的申报对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教师(含双肩挑)岗,且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讲师、助教)的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岗、八级岗、九级岗、十一级岗的申报对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且现职称与岗位相一致的人员。
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人员,如不拟申报高一级岗位,无需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0〕3号)中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见附件1)要求执行。其中,近3年年度业绩考核以人事处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
2、材料审核与资格审查。各学院(所、中心、部、处等)负责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审查、审核结果负责。
3、评议推荐与公示。各学院(所、中心等)将符合申报教师岗位人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荐,推荐结果报学校。申报材料在全校公示。
4、组织评审。各学院(所、中心等)组织专家根据聘用条件和推荐指标、投票规则对符合教师岗位六级岗、中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申报人员评审。
5、学校审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增补的教师岗位六级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岗、中级及以下岗位人员。
6、公示。经学校审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拟增补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一周。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所、中心、部、处等)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岗、中级及以下岗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①《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②《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签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③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申报表中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材料为单个pdf文件)。
2、2025年5月16日前,各学院(所、中心、部、处等)完成(教师岗位六级岗、八级岗、九级岗、十一级岗)评议推荐工作,并将评议结果及《申请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等(均一式一份)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excel格式)发送到shizi@njfu.edu.cn。
3、2025年6月,各学院组织专家完成(教师岗位六级岗、八级岗、九级岗、十一级岗)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刘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85428356、85427310
电子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1-5
南京林业大学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