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保育。
民政类:殡葬服务。
二、考评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三、申报条件
技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附件1)有关要求执行。
(一)必备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申报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二)正常申报条件
1.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达5年(2021年底前获得);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2.申报技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列为量化考评得分项。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 2 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四、申报办法
(一)个人申请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学校审核需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扫描上报)。
2.往年等级工考核不合格人员,技师综合评审未通过或参加培训后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考核人员,须重新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待各级工考部门审核通过后,届时培训单位会通知学员参加培训考核。往年综合评审未通过,重新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今年不需要参加选拔考试。
(二)单位考核评价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5),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后,上报人社厅。
五、材料报送及其他
1.请各单位负责工考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老图书馆227)审核。
2.全省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选拔考试人员名单于2025年7月1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点击下载:2025技师评选附件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5.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
人事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