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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见附件1)精神,并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就我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给我校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2个。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可向学校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如下: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

3.优秀教学团队1个;

无适合人选可不推荐。

二、选拔要求

1.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三、资助额度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学校统筹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按相应类别分别下载并填写表格,并制作附件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2-4,提交word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以上附件材料提供pdf电子版)。

申报时,附件2、3、4,一式一份,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附件5一份,需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于2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izi@njf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师资科(老图219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85428356,85427310

 

 

 

 

 

 

 

附件:

                1.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2.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4.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5.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业绩成果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