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一批(2024年) 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委人才办〔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做好关于南京市第十一批(2024 年)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面向全市哲学社科、教育、文化、卫生、金融、乡土、高技能等领域,重点支持对专业、行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以及所在领域属于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创新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
2.往期拔尖人才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新一批选拔条件的,直接纳入新一批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继续培养,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
3.资助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业务水平高,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创新创业能力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重点分为7个类别进行选拔培养:
(1)科技创新类。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或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从事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
(2)教育卫生类。在教育、卫生、 医药等领域一线长期工作,对我市基础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3)哲学社科及文化类。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哲学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国际传播等工作,具有标志性成果和较大影响力。
(4)金融类。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领域机构工作,精通业务,对我市金融行业发展贡献较大,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乡土类。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我市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推广等作出较大贡献,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6)技术技能类。在重点产业生产和研发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具备丰富经验和精湛技能的大国工匠。
(7)卓越工程师类。面向在宁国有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 高校院所、重大创新平台等单位一线,从事重大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发明创造和“ 卡脖子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工作,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文化类、乡土类、技术技能类及其他相关领域特别优秀的人才,经重点推荐,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破格推荐。
4.高校院所等重点单位优先推荐35岁以下青年人才,优先推荐研究领域符合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人才,优先推 荐与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才,优先推荐科技创新 类和卓越工程师类人才。
三、选拔数量
南京市给予我校5名中青年拔尖人才举荐名额,其中,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含电子版)、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2)《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推荐申报2人以上的,签字盖章,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电子版同步报送)。
2.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师资科(老图书馆219),电子文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25-85428356
电子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附件2: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