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目前所有尚未结题的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
2.结题验收内容
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3.结题验收材料
获得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
二、第六期“333 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22年度获第六期“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的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
2.中期检查内容
重点对照项目资助合同,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资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下一阶段科研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
3.中期检查材料
获得2022年度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资助的人才对照资助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和《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4),撰写项目中期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项目结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2.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到期仍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2022年度第六期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缓拨或停拨下一批资金。
3.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4.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办公室),电子文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28356
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
附件1 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附件2 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3 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 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