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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增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0]3号),现将我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五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教师(含双肩挑)岗,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五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且现职称与岗位相一致的人员。

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副高三级及以上各级岗位人员,如不拟申报高一级岗位,无需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条件(修订)>》(南林人﹝2020﹞3号)中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现聘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现职资格取得以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附件《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和《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条件的表述突出专业技术要求,务必精炼,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凡是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有关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室):

1.《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2.《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为申报表中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材料为单个pdf文件)。

联 系 人:刘老师、季老师

联系电话:85428356、85427310

电子邮箱:shizi@njfu.edu.cn

五、其他

第一批(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五级岗、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五级岗)人员增补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聘用的变化启动第二批(副教授六级岗、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六级岗及以下)人员增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用条件(修订)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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