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6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4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申报高级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学历的要求:取得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19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
4.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办法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上报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学校审核需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扫描上报)。往年各等级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核人员重新申报。
申报高级技师须有两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方面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二)单位考核评价。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细则》(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5),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后,上报人社厅。
请各单位负责工考工作人员于6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审核。
六、高级技师申报指标
我校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按以下要求执行: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的,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不得每年连续申报。
我校申报指标数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人员不占申报指标。
附件1:202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附件3:高级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附件4: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
附件5: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