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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4号),现就做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名单如下:

时间

类型

姓名

所在学院

2020

优秀教学团队

魏洋

土木学院

2020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陈登宇

材料学院

2020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韩建林

化工学院

2020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杨爱军

经管学院

2020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戴婷婷

林学院

2020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韩鹏云

人文学院

2020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姜东

机电学院

2020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徐立杰

生物学院


二、考核内容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等。

三、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

电话:85427310    邮箱:jxx@njfu.edu.cn

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

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