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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68 号)的相关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五批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60 号),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 "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2018 年第十五批资助项目。名单如下: 

时间

批次

类型

姓名

行业

归口单位

所在学院

2018

团队

徐丹丹

新一代信息技术

省经信委

生物学院

2018

C

魏洋

建筑行业

省住建厅

土木学院

2018

B

张慧春

农业行业

省农委

机电学院

2018

C

彭红军

教育行业

省教育厅

经管学院

2018

C

邵伟

教育行业

省教育厅

化工学院

2018

C

业巧林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省经信委

信息学院

2018

A

李延军

新材料产业

省发改委

材料学院

2018

C

蒋少华

新材料产业

省发改委

材料学院

2018

C

倪晓宇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省经信委

机电学院

2018

C

陈登宇

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

省发改委

材料学院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 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按照财务处系统内的经费使用情况填写);

4.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验收申请,填写《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结项报告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19)。

联系人:季小霞         联系电话:025-85427310         邮箱:jxx@njfu.edu.cn

 

    附件:附件1: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附件2:202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附件3:202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2 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