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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三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

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3个月;

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3个月。

赴港澳台留学不在受理范围内。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 申请时须提供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6.高级研究人员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51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等。

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5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51日以后出生),由3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7.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申报时已有合格PETS5成绩的人员若被录取,即可申请当年派出。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可选择参加2019911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通过PETS5考试合格方后派出。今后,该奖学金项目会逐步将语言合格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

8.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9.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四、材料要求

1.个人报送材料

申请人需填报《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附件5)、《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8)、《单位意见表》、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访问学者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课题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7,请务必仔细阅读)。

2.学院报送材料

1)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请各单位务必于419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22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427310,邮箱:shizi@njfu.edu.cn

 

 

附件1-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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