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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苏教办人函〔2018〕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专职科研工作以及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申请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报名。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时间须从中学至今且前后衔接),导出并打印相关表格。申请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表上不贴照片。若申请表有修改,必须及时更新打印,保证打印件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申请人需持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见附件10)前往定点医院中大医院或鼓楼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且当年有效,隔年无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医院相应印章,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3.需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相关学院及时安排。

4.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 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9月12日至9月21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2.体检等工作时间: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0日至21日工作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22室)。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并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此表10月10日前报送)统一发送至师资办邮箱shizi@njfu.edu.cn。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按时申报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以免错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王彧之        联系电话:025-85427310。

201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