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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入选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入选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名单:

优秀教学团队(1个):

茹煜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

顾洲、业巧林、潘明珠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人):

陈赢男、黄耀兵、王志国、张永兴

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必须标注“‘青蓝工程’资助” 字样(英文翻译:sponsored by Qing Lan Project)。

二、各培养对象填写上报《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1、各培养对象认真填写《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2、培养对象结合自身申报时的《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与所在学科和学院商定,共同完成《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中第四项“对培养对象的要求”、第五项“对培养对象培养措施”的制定和填写;并完成责任书中第六项“培养对象意见”、第七项“所在院系意见”。

各培养对象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务必于7月16日前将《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老图书馆231),并将电子稿发至shizi@njfu.edu.cn

 

附件:2018年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