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2018年7月份工资发放
2018年7月工资调整主要内容:
1. 公积金和逐月住房补贴调整。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数按现执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基数计算口径不变、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逐月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不变,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缴存和发放。因薪级晋升、交通费标准调整、基本业绩津贴系数单价调整等因素,本次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幅度总体高于2017年。
2. 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调整。失业保险基数正常调整,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个人失业保险费用扣缴。
3. 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调整。社会保险基数正常调整,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个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费扣缴。
二、教职工2018年8月份工资发放
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从本年度起工资按月发放,8月份不再提前发放,于8月上旬正常发放。
1. 财政国库资金中人员经费实行逐月结转学校账户。
2. 2018年3月起到龄教职工按月办理退休手续。
3. 财务处暑假工作日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财务处管理科。
劳资科电话:85427404
管理科电话:85427242
人事处 财务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