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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8月工资发放说明
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教职工20187月份工资发放

20187月工资调整主要内容:

1. 公积金和逐月住房补贴调整。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数按现执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基数计算口径不变、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逐月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不变,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缴存和发放。因薪级晋升、交通费标准调整、基本业绩津贴系数单价调整等因素,本次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幅度总体高于2017年。

2. 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调整。失业保险基数正常调整,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个人失业保险费用扣缴。

3. 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调整。社会保险基数正常调整,从7月起按新基数进行个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费扣缴。

二、教职工20188月份工资发放

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从本年度起工资按月发放,8月份不再提前发放,于8月上旬正常发放。

1. 财政国库资金中人员经费实行逐月结转学校账户。

2. 20183月起到龄教职工按月办理退休手续。

3. 财务处暑假工作日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财务处管理科。

劳资科电话:85427404

管理科电话:85427242

                                      人事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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