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6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不得推荐。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不再重复申报享受特贴人员,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从未获得此两项目荣誉的,今年请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
具体申报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一)享受特贴人员
(1)专业技术人才
享受特贴人员的推荐范围仅限省教育厅主管省属高校中的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
(二)省突贡专家
(1)专业技术人才
省突贡专家推荐范围为部属和省教育厅主管省属高校中的全职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1.享受特贴人员我校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和1名高技能人才。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2.省突贡专家我校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和1名高技能人才。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老图书馆231室);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统一封面):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2,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3.2018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1),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hizi@njfu.edu.cn。
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两类表格的封面请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shrss.gov.cn ),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询下载。
4.学校评审通过人员,再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补充申报材料。
附件:2018年政府特殊和省突贡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