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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本科院校“化学类”专业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学院、单位:

根据苏教师﹝2018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决定委托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举办本科院校“化学类”专业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围绕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和名额

本次研修对象为本科院校化学类学科的青年教师。我校可以选派1—2人参加研修。

二、培训形式

培训班将邀请江苏省化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亲临讲授,为青年教师提供可贵的学习机会,并借此促进化学化工专业青年教师的交流合作与发展。

三、具体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化学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的各个领域,具体包括:化学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解读;江苏省高校化学化工实践教学与示范中心建设;江苏省化学化工行业现状与发展;化学化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信息化教学与微课、慕课制作;青年教师教学过程中易出现的教学问题;教学过程、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化学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角色塑造等方面内容。

四、培训时间、地点、联系人

培训时间:2018527日—62日(集中培训7天)

报到时间:2018527日上午8:3012:00

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化行楼101会议室

联系人:张守林,13913994881zhangshoulin@njnu.edu.cn;张英华,15951802707zhangyinghua@njnu.edu.cn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

六、其他

1.对参加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培训证书。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并记入相关档案。

2.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518日前将填写好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登记表》及回执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师资办(老图书馆231)。

联系人:钱玲,联系电话:025-85427310E-mailshizi@njfu.edu.cn

 南京林业大学

2018年5月15日

     

附件:回执及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