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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5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9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见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三)破格条件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申报办法

      (一)请申报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所在单位成立由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等5-7人组成的考核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议,单位根据《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要求(见附件2),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填写该表,考核要注重品德、能力、业绩。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三年。

      各单位需组织人员(不少于15人),对申报人员进行民意测验,并将申报人《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各工种候选人不得超过1名,于622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需提供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如下:

      必备材料:

      1.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材料(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3.2017年或2018年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4.申报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的技师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转岗前的技师证书复印件);

      5.专家推荐材料并提供专家的技术职称复印件(由两名业内专家,即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3);

      6.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

      7.单位推荐情况说明(包括公示结果及申报人员的民意测验情况);

      8.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相关论文1篇;

      9.申报汽车调度管理高级技师需所在单位开具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及车队长或调度管理书面任职文件(证明);

      10.申报收银审核高级技师须持有会计证,有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1.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辅助材料:

      以下辅助证明材料需近5年发生并与本工种相关。

      1.各种表彰奖励、科研成果、专利证书;

      2.高新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

      3.编写的教材讲义(需证明是本人编写);

      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1份(主要内容是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和技术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

      5.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人事处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评选,确定候选人,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进行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审核。

      附件1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2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3高级技师申报人员专家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