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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院、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参加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从2017年起,工勤人员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等级岗位的考核或选拔。现就我校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个人。

      一、培训报名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其中公需科目参考教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为主,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

      三、培训考核

    工勤人员在完成继续教育报名、资格审核后,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相应的课时后,才能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各级工考部门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或在证书上登记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考。补考仍然不合格的学员,需重新学满相应课时后,再申请参加考核。

      四、报名办法

      1、欲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或在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查阅 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点击附件下载),并附一张两寸彩照(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

      2、请欲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应报名材料(表格可自行复印),由各单位于57日前将报名材料统一交人事处,再由人事处进行统一报名。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审批表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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