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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精神,我校即将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范围(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三、基本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4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  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二)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第(四)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五、申报办法

(一)技师选拔考试报名

2018年申报技师考评人员需先参加技师选拔考试,请申报者先到所在单位报名,报名时请提交下列材料(请各单位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署名并加盖公章):

1、《2018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如证书遗失,可提供审批表);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后参加的继续教育;2019年开始,各等级申报都必须提供2018年以来,每年一次继续教育);

7、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报考电工技师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

8、如破格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负责工考工作人员于4月27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劳资科。人事处在审核后,统一进行报名工作。各单位于5月20日至人事处劳资科统一领取技师选拔考试准考证。技师选拔考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

(二)技师材料申报

技师选拔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于选拔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通过人员由学校遴选并推荐,于6月20日之前按照《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见附件3)报送申报材料,其中《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5),技师选拔考试通过后再按要求填写并申报。各单位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择优遴选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技师量化考评表》,并在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2-江苏省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doc

           附件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附件5-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人  事  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