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6〕3号)文件精神,我校人事处下发工作通知进行了布置。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以下69位同志(见附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署名书面形式或来电来访的方式与学校纪委(85427249)或学校人事处(85427310,E-mail:swz@njfu.edu.cn)联系反映。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8日
附件:2026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