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相关规定,第70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资助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2020年3月1日后进站且目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2、本站博士后工作期间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
3、面上资助不限制申请人数,但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4、与国家级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通过工作站申报;与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只能通过我校申报。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面上资助评议程序及标准》(点击附件1下载)、《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点击附件2下载),了解相关信息,以提高获资助可能,避免无谓失分。
2、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幅面,单双面均可)并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网上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申请书》 “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南京林业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
3、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点击附件3下载)。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请人在线申报:2021年7月1日—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不需要任何附件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8月29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老图书馆219室。
附件1、面上资助评议程序及标准
2、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