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博士后资助计划申请对象、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申请对象: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进站的江苏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二)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从事研究工作;
3.在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并在医疗救护、基础预防、科研攻关等岗位从事研究工作;
5.在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
6.在苏北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三)资助标准: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8]368号),对入选的科研项目分A、B、C三类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5万元和2万元。
二、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请对象、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申请对象: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进入江苏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的进站时间为准)
(二)申请条件:
1.设站单位应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比较充足,科研和后勤保障条件良好;
2.设站单位上一年度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比例应达3:1以上;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4.选题能够紧密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重点,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开拓性;
5.申请人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申请人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苏工作。
(三)资助标准: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8]368号),省财政择优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期限为两年,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主要用于申请人的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申请人请于2020年2月20日—3月23日期间登陆江苏省博士后资助申报系统(http://www.jshrss.gov.cn/bsdt/bsh/),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申报工作。首次申请的博士后须通过进站编号及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后,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询六位数进站编号)。非首次申请的博士后,请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
2.填写《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表》或《江苏省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用)》,在线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请表》经推荐人签署意见后(不需要院系盖章),交予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如有附件,请将材料附于《申请表》后简易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不得超过10页。
3.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如涉密,要及时做好脱密处理。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在列入以上两项资助专项资助范围。
4.如在申报过程中,遇注册、登陆障碍,系统显示等技术上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技术人员:蔡艳,电话:025-86550846。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2月20日—3月23日
材料接收时间:2020年3月24-27日 (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地点:老图书馆222室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