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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4号)相关规定,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4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60 人。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4 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 30 人。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25 人以内。

    4、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 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4 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 100 人以内。

    二、申报对象

    1、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

    3、学术交流项目: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的研究岗位(附件2、附件3),并于3月1日—4月19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2024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申报之日起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和申报系统中查阅。申请人于5月20日—6月20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于3月1日—9月20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正式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5以上所有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一式一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份(附件4),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或联系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427851。

    附件:1、2024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4、单位推荐意见表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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