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22〕3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6号)有关要求,我校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以下简称“卓博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卓博计划”是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平台的专项博士后资助培养计划,主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遴选资助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支持措施
(一)江苏省资助:省财政对入选者按每人两年共30万元标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等。
(二)学校资助:
1.薪酬:聘期两年,在江苏省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
2.科研经费:科研启动经费方面,卓越博士后(理工科)10万元,卓越博士后(人文社科)5万元。
3.其它保障:入住博士后公寓,公费医疗,子女入学等。
三、申请条件
(一)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完成进站手续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等支持计划的人员;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以及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国家和省博士后管理规定的人员。
四、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五、申报方式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等方式开展,申报人不可兼选。
(一)揭榜领题
2024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揭榜领题榜单将于2024年2月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均可报名应征揭榜。根据报名应征情况,每个榜单由发榜单位优选1名揭榜领题人员,经复核后直接纳入拟资助名单。
(二)单位(企业)举荐
学校根据工作专班下达的指标,结合博士后招收情况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对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开展举荐,举荐条件如下:
1.全国重点实验室(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且博士后实际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人员,提供:①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名单,加盖实验室公章;②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信,加盖实验室公章);
2.国家级(含国防军工)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量级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级国防科工等在研或新立项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且博士后实际参加项目科研工作的,提供:①重大科研项目的批文/立项证明;②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信,加盖学院公章);
3.“双一流”建设高校(举荐的博士后应为一流学科所对应的流动站,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无需盖章);
4.由设站单位的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博士后1名(提供院士出具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信),获举荐博士后资助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三)名校优选
对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提供高校排名证明),经复核后纳入拟资助名单。高校排名以2023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参考,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日-22日期间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①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②申请书中所列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的封面、目录、全文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③符合相应申报方式的证明材料(如单位举荐类提供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名单、重大科研项目的批文/立项证明等;名校优选类提供高校排名证明等)。
2024年3月25日-26日将在线生成的《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合订成一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册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注意: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下载附件申请书模板作为参考)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完成审核并报送人社厅。
(三)专家评审认定:2024年5月,省人社厅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站学院做好“卓博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积极参与,做好“卓博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应及时注册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bs/bsh),在相应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427851。
附件: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请书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