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相关规定,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进站时间为准),且本站未获得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获批博新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站中),与面上资助申报不冲突,二者可以同时获批。
6、与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只能通过工作站申报;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只能通过我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首先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详见附件),了解相关信息。
2、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A4幅面,单双面均可)并亲笔签名。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网上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代称。《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和进站时的学科不一致。“项目所属二级学科”很重要,基金会按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评审。
2、申请表所涉及“设站单位”均填写“南京林业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流动站所在院系名称。
3、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点击附件下载)。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请人在线申报:2023年8月1日—8月27日。
2、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不需要任何附件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8月28日—29日(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老图书馆219室。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