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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1-22 文章来源:南林人事网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21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6个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二、申报项目及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学校接收材料时间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引进项目

第一批次

2月1日-9月30日

4月12日-13日

第二批次

9月27日-28日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13日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批次

2月1日-10月31日

6月28日-29日

第二批次

10月26日-27日

香江学者计划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13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13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月1日-4月30日

4月27日-28日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1.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按《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请点击附件下载)相关要求执行。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拟申请项目,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3.以上所有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封面请用蓝色皮纹纸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博士后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候。

    2.以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其中“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3.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或联系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427851。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