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规范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现将几项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时间不变;
2.请各用工单位将寒假期间用工人员计划及名单于1月10日中午12点之前上报人事处劳资科(老图书馆227办公室),并做好考勤工作,未及时上报的单位将停发外来务工人员寒假期间工资。
人 事 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