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 申请时间 | 学校接受材料时间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 第一批次 | 即日起-3月15日 | 3月11日-12日 |
第二批次 | 即日起-6月15日 | 6月11日-12日 |
第三批次 | 即日起-9月15日 | 9月10日-11日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 1月20日-3月15日 | 3月11日-12日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 第一批次 | 即日起-3月15日 | 3月11日-12日 |
第二批次 | 即日起-6月15日 | 6月11日-12日 |
第三批次 | 即日起-9月15日 | 9月10日-11日 |
香江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20日 | 3月14日-15日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1月底-3月20日 | 3月14日-15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3月1日-4月25日 | 4月22日-23日 |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1、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按《2019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执行(请点击附件下载)。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在相应栏目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网上提交。
3、所有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每册单独装订,A4幅面,以申请表封面作为封面(封面请用蓝色皮纹纸)、加目录、左侧装订、胶装成册。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博士后务必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候。
2、以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交流项目,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其中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3、申请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4、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附件: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